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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全国及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双先进单位

发布者:奚丽君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1272

近日,上海建桥学院被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授予2020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在上海市今年获评的15家单位中,学校也是唯一获此殊誉的教育系统单位。此外,学校也获评为2017-2019年度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在长期办学实践中,上海建桥学院高度重视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全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始终坚持把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充分发挥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所发挥的作用,保障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为学校建设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2017-2019年度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发挥党建引领,健全法人治理,保障工会建设。学校落实校长和党委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确保了党委在决策层面发挥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的保证作用。学校始终坚持党对工会、教代会的领导,工会成为学校行政和董事会联系教工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履行了“参与、维护、教育、建设”的职能。

发挥民办特色,搭建沟通桥梁,畅通参与路径。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民主监督,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校务公开、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建立以网站发布平台为基础,内外网结合、线上线下互补的多渠道校务公开工作模式。完善提案处理长效机制,学校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教代会、学代会提案建议工作常态化的通知》,支持教代表、学代表积极履职、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提案建议工作真正发挥影响决策、融入学校日常办学管理。

加强日常管理,参与决策监督,推进民主办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5项职能落实到位,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均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充分利用二级教代会对学院层面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审议,二级教代会制度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重视和谐关系,落实集体协商,确保劳资稳定。学校落实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内容不敷衍、不虚化。学校教代会通过《上海建桥学院集体协商暂行办法》,明确了教工参与劳动用工、福利待遇等事项的人员、机制等重要内容。学校还签订了两轮《集体合同》,就教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福利保险等重大利益明确条款内容,签订书面协议,确保落实到位。

2021年3月3日,校长朱瑞庭应邀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面向未来,上海建桥学院也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以“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为契机,继续遵循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定位,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为本,本科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质量核心,教学中心,学生本位,教师主体”工作方针,“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严格管理”质量方针,抓住长三角一体化、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立足临港、融入浦东、服务上海、辐射长三角,紧紧依靠全校教职工,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校园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